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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安全教育
发布日期:2018-03-19 14:23:05    点击:4216

新工人(包括合同工、外包工、临时工、学徒工、实习和代培人员)入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,接受公司、项目部、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,进行全员教育。经考核合格后,方能上岗。安全教育做到真实全面。

1)公司安全教育内容:一般教育: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,建筑施工的特点,当前安全生产情况;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程、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教育;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,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。

2)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: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》;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;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;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,防毒知识、防火、防煤气中毒知识;工地安全制度;施工现场环境;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。

3)班组安全教育内容: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,工作性质及范围;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,必要的安全知识,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性能和作用;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;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;事故案例分析;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;同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,冬雨季节假日前后突击任务安全教育,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,经常性安全教育。

4)三级教育考核、发证、登记工作。教育结束后,由企业统一命题组织考试,成绩合格者统一签发合格证书,新工人持证上岗。不合格者应补课、补考;新工人安全教育要登记,建立档案。(马西国)